•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6 18:05:06 股吧网页版
遥望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上午 11:3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
8 号华亚金融中心 29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五洲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共 105,984 份;14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D,其第三个行权期内对应的股票期全部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共 7,234,128 份;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129 名激励对象第二批次已达到行权条件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共 13,175,913 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0,516,025 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107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为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办理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可行权的177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
《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