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遥望科技”)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6,603.7692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7.90 元/股。截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2,972,074,686.80 元 , 扣除 发 行费用 51,253,887.03 元, 募集 资金净额
2,920,820,799.77 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24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66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841,663,340.40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80,350,391.11 元;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止会计期间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61,312,949.29 元。截止 2024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 1,079,157,459.37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鉴于公司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望网络”)、杭州施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施恩”)、杭州遥翊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遥翊”),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方便募投项目的实施,遥望网络、杭州施恩、杭州遥翊分别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科技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三个募投项目,即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创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社交电商生态圈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创新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未来科技城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 YOWANT 数字营销云平
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2022 年 8 月 5
日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或邮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