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1 16:27:08 股吧网页版
信立泰: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4-03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

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详见 2023 年 12 月 2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
关文件,以及 2024 年 1 月 9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一)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即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期间回
购的股份 23,457,523 股。回购股份的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 2021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021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的议案》,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2021 年 7 月 29 日、2021 年 9 月 7 日、2022
年 1 月 29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增加公司回购股份金额的公告》等。)
(三) 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累计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457,52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10%,最高成交价为 30.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88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60,201.4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7 月 26 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及股份过户情况

(一)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股东大会决议日的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或回购成本价孰高作为受让价格,即 25.66 元/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为 60,19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及其他通过合法合规方式获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