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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章程》修订比对表
序 条款 原内容 条款 修改内容
号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第 或者股权激励; 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1 3.11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3.11 励;
条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股票的公司债券;
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第 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第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2 3.18 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3.18 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条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条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外。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人股东持有的股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性质的证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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