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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4 16:09:06 股吧网页版
精艺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5 月)

二〇二四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四节 独立董事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劳动与人事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 为维护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其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1.0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办函[2005]109 号《关于同意改制设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6708165505N。
第 1.03 条 公司于 2009 年 8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0 万股,于 2009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6,800,000 股,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应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修改本章程时不得对本款规定进行修改。

第 1.04 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Guangdong Jingyi Metal Co.,Ltd.

第 1.05 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龙涌龙汇路 1 号,邮政
编码 528311。

第 1.06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61.60 万元。

第 1.07 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1.08 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1.09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1.10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 1.11 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
展党的活动,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 1.12 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 2.01 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经营,谋求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第 2.02 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制造、销售:金属制
品(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控、专营项目);金属管、棒、带型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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