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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08 18:23:52 股吧网页版
博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
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创投”),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7,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高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自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减持计划期满,高创投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高创投仍持有公司股份 44,184,602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7.71%。

三、其他相关说明

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高创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高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0 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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