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发行人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6-17 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二〇二四年六月
目录
重要声明...... 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一、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债券基本条款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6
第三章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 7
三、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 ......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0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0
二、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情况...... 10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12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3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3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 14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16
第十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17
第十一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18
一、跟踪评级安排 ...... 18
二、跟踪评级报告情况 ...... 18
第十二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
第十三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1
一、对外担保情况 ...... 21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 21
三、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相关规定情形的情况...... 21
四、其他重大事项 ...... 22
重要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北新路桥”)对外公布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核准情况
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同意 公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公 司债券,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 项目建设等,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11日,发行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709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公司债券。
二、债券基本条款
(一)20 北新 R1 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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