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7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7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8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11 月 7 日《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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