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7 00:58:41 股吧网页版
东方园林: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市
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
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东方园林”变更为“*ST 东园”,股票代码仍为“002310”。
3、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九章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股票简称由“东方园林”变更为“*ST 东园”;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310”;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4 月 30 日。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同时,公司 2021-202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3 条规定,公司
股票将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停牌 1 天,2024 年 4 月 30 日复牌并实施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实施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风险警示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生态建设业务方面:依托控股股东资源优势和公司在生态领域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内生态项目建设,并加快拓展海外市场业务,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国内市场方面,抓住北京市《北京绿隔地区公园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 年-2025年)》的市场机会,参与到新增郊野公园、休闲公园、环状绿化带、造林绿化的建设和现有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的升级改造中,为朝阳区花园城市示范区的建设贡献力量;同时,对回款条件好的外省市项目,加强和央国企的合作,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海外业务方面,积极推进绿色利雅得计划、萨拉曼国家公园项目以及沙特 2030 年世博会项目等项目落地。

(二)环保业务方面:围绕聚焦业务方向、恢复盈利能力、资产处置三方面开展工作。聚焦业务方向,深耕在废矿物油资源化、含油污泥无害化、油田环保技术服务等方向上的业务;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积极开拓市场,挖潜增效,努力恢复运营工厂的盈利能力;推动在建、停工、管理存在纠纷的项目进行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精简业务方向,回收部分资金。

(三)循环经济业务方面:响应国家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号召,聚焦废旧汽车、新能源电池、报废家电等细分领域,整合已运营项目所在地回收网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发挥江西高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报废汽车拆解、废旧轮胎裂解及废旧电池梯次利用中的实践,逐步向高附加值业务模式转换,以提升盈利能力。

(四)资产负债表改善方面:针对存续债务余额较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积极寻求减免利息、豁免债务等化债方案,降低总负债规模。梳理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加快存量项目竣工结算,加强应收账款清欠力度,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质量。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