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
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条款和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经三分之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单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单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
提出提案。 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
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临
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时提案应当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应当在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
案的内容,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3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含表决权恢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
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司的股东;…… 必是公司的股东;……
4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章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1)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2)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
况。 例在 30%及以上时,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
5 第八十九条 第八十九条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出席股东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