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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4 19:35:22 股吧网页版
久立特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3、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均含本数)。

5、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7、回购数量: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35.71万股至1071.4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77,170,720股的比例为0.55%至1.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8、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前述主体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若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可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则可能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或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方案未获内部审批程序或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需要全部或部分依法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建立有效的长期激励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和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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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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