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办公楼一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申请政府转贷平台资金的议案》 √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8.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
8.01 《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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