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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5 20:03:42 股吧网页版
海峡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6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4-26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
OA、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及相
关议案等材料。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李燕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5 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
划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三、公司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确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峡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5 月 15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并以 6.59 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80.25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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