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1、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周五)上午 9 点开始,在河
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 号 16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水均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 名,代表公司股份 1,011,514,546 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 2,132,890,071 股的47.4246%(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974,260,532 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 45.678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7,254,014 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 1.7466%。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 8 名,代表股份 111,458,969 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 5.2257%。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1,514,5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58,9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1,514,5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58,9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1,514,5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1,458,9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1,514,5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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