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4-05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14 点 30 分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0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0日(周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20日上午9:15至2024年11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5日(周五)。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 列 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 的 栏
目 可 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3、其他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08: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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