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3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是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截至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
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次议案除议案 3 以外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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