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7 22:10:03 股吧网页版
富安娜:监事会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交所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业绩考核要求,未发生《管理办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4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符合
《激励计划(草案)》《考核办法》的要求,且未发生《管理办法》《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 41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合
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