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泉水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10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07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01 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8.6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7.21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4.37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5 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 26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家、批发和零售业 5 家、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 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 家,其余行业 9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6,975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4,014.56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28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 1,571
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12 月 30 日二审法
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 年 8 月 5 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
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5 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 人
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 23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 52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 8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和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皖通科技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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