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罗普斯金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1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15,000 万股新股。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 15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37
元/股。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控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50,000,000 股于 2021 年 3 月 4 日上市,为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因公司 2023 年 2 月 20 日再
次非公开发行 22,321,200 股,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收购人原持有的股份在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故 2021 年非公开发行的
150,000,000 股锁定期延长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预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时
间为 2024 年 8 月 21 日。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关于限售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作出的承诺
新增股份数量为 150,000,000 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4 日。根据
罗普斯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自罗普斯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 15,000 万股罗普斯金股票三十六个月内不予转让。同时,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1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后续非公开发行作出的承诺
2023 年 2 月公司再次进行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中亿丰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宫长义,新增股份数量为 22,321,200 股,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上述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另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亿丰控股承诺:自罗普斯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中认购的 11,160,600 股罗普斯金股票 36 个月内不予转让。本公司原持有的 3 亿
股罗普斯金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后锁定 18 个月。(即限售期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3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中亿丰控股已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中亿丰控股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
况。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的说明
中亿丰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亦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15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22.224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 名。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质押、标记
序号 股东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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