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4-046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
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花玉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逐项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价值,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股份。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3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而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9.03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 万元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0.7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21.4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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