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潮宏基:002345潮宏基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0506 [下载原文]
证券代码: 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 20240429
投 资 者 关 系
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 一对一沟通
□√ 其他 电话会议
参 与 单 位 名
称 及 人 员 姓

上海申银万国证券、华福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
开源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
西部证券、华创证券、财通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
华西证券、浙商证券、中泰证券、华源证券、中国国际金融、
长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
德邦证券、万联证券、方正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
国都证券、招商证券、天风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
民生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太平洋证券、中信建投证券、
广发基金、国投瑞银、招商基金、工银瑞信、泓德基金、
南方基金、中意资产、农银理财、北京清和泉、上海同犇、
昊泽致远、上海彤源、深圳前海承势资本、南京盛泉恒元、
上海汇梵投资、 上海君牛私募基金、 福建豪山、 复通(山东)私募、
富瑞金融香港、 FidelityInternational、高盛资产、兰馨亚洲投资、
Point72 Hong Kong Limited、 Dymon Asia Capital (HK) Limited、
鑫巢资本管理、中国国际金融香港、郑州市鑫宇投资、
青岛海佑私募、弘章大消费投资基金、广东佳润实业、
汇利投资 等共 109 人

时间 2024 年 4 月 29 日
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上 市 公 司 接
待人员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潮宏基珠宝总经理 蔡中华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徐俊雄
公司财务总监 苏旭东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林育昊
投 资 者 关 系
活 动 主 要 内
容介绍
一、公司介绍 2023 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经营
情况
2023 全年收入 59 亿元,同比增长 34%,归母净利润 3.3 亿
元,同比增长 67%。取得这样的好成绩,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有
以下几方面:从外因来看,主要是因为 2023 年元旦之后整个终
端市场景气度比较高,受国风潮流和新工艺创新的双重拉动,
国内黄金珠宝消费市场持续增长。
从内因来看,主要是公司正确制定了“扩规模,提质量,强
组织”的核心策略,并执行到位。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运营质
量均得到较好的提升。 1、通过加盟模式加速渠道拓展,报告期
末潮宏基珠宝净增门店 246 家,接近年初制订的目标上限;其
中加盟店净增加 293 家。 2、公司积极加大对黄金产品的运营,
不仅取得了终端销售店均同比 34%的喜人成绩,同时,由于一
口价黄金产品占到黄金产品 40%以上,也有效的保证了门店的
盈利能力。报告期内推出各种串珠产品、花丝风雨桥、花丝云
起等品牌印记产品, 这些产品均有较好的市场表现, 弥补了 18K
占比下滑所带来的对毛利方面的影响。 3、在品牌建设方面加大
投入,品牌影响力有较大的提升。报告期内,潮宏基珠宝以“时
尚东方、非遗新生”为传播主线,升级品牌非遗花丝视觉形象,

持续优化新媒体传播矩阵,在小红书等多个影响力社交平台上
与头部主播共创优质内容,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 4、在组织
建设方面,公司推行的分公司制使组织焕发新的活力,也让公
司总部制订的战略得到较好的执行落地。
进入 2024 年一季度,终端销售的表现仍然不错,在去年高
基数的情况下,公司一季度仍然取得营业收入 18 亿元、同比近
18%的增长,实现归母净利润 1.3 亿,同比增长 5.47%。
二、问答环节
1、今年公司拟按每股 0.25 元分红,相较于过去几年有所
提升,也提到公司未来可能采用中期分红加年度分红的两次分
红形式,未来几年公司在分红方面有何计划,是否会继续提升
分红和股息率?
答:潮宏基上市至今,除了 2018 年因为备付到期债券原因
未进行分配外,其余年份每年进行了现金分红。且随着利润规
模和现金流的提升而逐步增加分红。今年随着公司整体利润和
现金流的提升也加大了分红的比例。同时,公司也已经公布了
今年的中期分红规划,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今年中期具体的
分红方案。
各方还就门店拓展计划、新品规划、女包业务、培育钻业
务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可参阅公司已披露公告和前次活动记录
表之问答。
交流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
信息泄露等情况。

附件清单 无
日期 2024 年 4 月 29 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