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0 20:52:28 股吧网页版
顺丰控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 4 名,实际参与监事 4 名。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李菊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1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42.183元/股调整为41.593元/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五、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