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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18:54:12 股吧网页版
杰瑞股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14 年 10 月)》进行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 第一条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对外提供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 健经营,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健经营,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参照本制度

删除

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
情况除外: 情况除外:

(一)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上市公司的主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
营业务; 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 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应就财务资 愿的原则,且就对外财务资助制定风险防范
助事项向公司提供充分担保。 措施。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
人员及其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织)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但
公司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无 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司控股股东、论金额大小都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
东须回避表决。 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
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下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下
列情形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 列情形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最近一期
产负债率超过 70%;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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