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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2 18:21:12 股吧网页版
兴民智通: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4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34 人,代表股份 53,890,4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6840%。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34 人,代表股份53,890,4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684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434 人,代表股份 53,890,44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684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52,924,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1%;反对
7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8%;弃权 2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2,924,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71%;反对 7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8%;弃权 2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61%。

关联股东已主动回避表决,未出席会议参与投票。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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