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殷俊明先生(独立董事)、程乃胜先生(独立董事)、汪志宏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殷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六届董事
专项报告议案》;
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04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 2023 年 月 24 日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次会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六届董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08 专项报告议案》;
会 2023 年 月 28 日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二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聘任桂春林先生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
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10 议案》;
会 2023 年 月 26 日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会审计委员 2023 年 11 的议案》;
会 2023 年 月 21 日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第四次会议 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与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以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后,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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