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吴昌国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吴昌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吴昌国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吴昌国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李成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成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53-5316333
传真:0553-5316577
邮箱:lichengyu1981@126.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 8 号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附简历:
李成玉先生: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教师职称。2003 年参加工作,历任神剑股份总经理秘书、市场部经理助理、运营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李成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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