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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机械: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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