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7 16:17:06 股吧网页版
永安药业: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4-51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00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90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5 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94,68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29,468,250.00 元(含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送股不转增。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61,050 股,由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等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4,682,500 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 1,861,050 股后的 292,821,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实际派发现金总额 29,282,145.00 元(含税)。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368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993684元/股=29,282,145.00元÷294,682,500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3684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即回购价格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7.9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
现金红利=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即,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上限=8.00 元/股-(29,282,14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