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1-24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票的金额及回购股票的用途: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票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
2、回购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4、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相关风险提示:
(1) 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会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 若回购股票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 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票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拟回购股票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票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票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三) 拟回购股票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票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 拟回购股票的价格
本次拟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含),该回购股票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以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数量
1、回购金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1亿元(含)。
2、回购股票的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每股15.00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6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2%;按回购金额下限0.5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每股15.00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333.33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1%;具体回购股票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
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 回购股票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票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八) 回购股票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票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若在回购期限内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