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7 21:34:08 股吧网页版
千方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股价格人民币38.56元。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1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387.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15,964.33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3,162.75万元,扣除以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户余额合计2,585.74万元。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已实施完毕的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及运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7,324.6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该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9.77%;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3年12月27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7,324.6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公司于当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为10,000万元,该部分募集资金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一部分,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12月28日全部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本年度内,公司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5,326.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取得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65.8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121,291.25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取得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13,228.56万元,因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324.6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期末募集资金未使用余额为0万元。
(二)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562,440 股,每股发行价格 20.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187,632.07 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273 号验资
报告进行了审验。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项目投资款共计33,070.16万元,以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7……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