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
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洪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田洪雷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
长至 2025 年 7 月 5 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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