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创控股”或“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宏创控股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宏卓铝业有限公司、邹平县宏程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宏硕铝业有限公司、邹平宏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上海鲁申铝材有限公司、青岛宏远卓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法人治理、组织架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重点业务控制活动、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及企业文化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当前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法人治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
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在公司法人治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2、组织结构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与监督职能。同时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考核、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司按照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业务特点设置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生产控制中心、研发中心、设备安环管理部、生产分厂、信息部、审计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根据相关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更新,目前公司现行有效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合法合规,其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等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目前公司的独立董事为孙楠、刘剑文、胡毅,孙楠先生、刘剑文先生及胡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在重大关联交易与对外担保、公司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事项上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4、重点业务控制活动
(1)采购与付款活动控制
公司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并通过适当的比价,确定了一批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货款的支付环节权责明确,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防范了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舞弊与差错。
(2)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
公司制定了销售与收款相关管理制度,对岗位设置与分工、销售与收款管理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在整个销售与收款循环所涉及的各个环节,从销售预算、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合同管理、销售发票的开具、管理、销售货款的确认、回笼与相关会计记录、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的措施。
(3)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了固定资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审批人的权限、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和累计折旧的计提设计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对资产的安全性和计价准确性进行了控制。
(4)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控制
公司编制了《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会计科目的维护、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结账、财务报告编制及对外提供、财务分析及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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