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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创控股”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宏创控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9,973,75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8.9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801,241.8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198,757.0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具了《山东宏
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3-00013 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5,859,627.11 元,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99,980,000.00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0,905,523.61元。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理财
产品,截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
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39,998.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投资范围、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产品,具体品种包括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协定存款或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产品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
(四)投资决策与实施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开立或注销拟投资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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