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
本人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年度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宫本高,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山东理工光电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山东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5月22日,因董事会换届,本人任期届满离任。任职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2 次,以通讯的方
式亲自出席 2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 1 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8 次会议,本人在职期间应出席 2 次,本人作为
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续聘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在职期间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委员应出席 1 次,实际出席 1 次,未有委托代理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及《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时 间 届 次 事 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27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日 十一次会议 独立意见
5、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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