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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1 19:11:16 股吧网页版
大北农: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1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的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系自 2022 年 6 月 22 日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现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推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予以延展,并提请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
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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