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奇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担任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奇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中
国工商银行湖南省衡东县支行会计与系统员,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会计与财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和 8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任期内公
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14 次,无委托出席的情形,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的情形。任期内,列席股东大会 8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1、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23 年度积极主持相关
工作,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公司各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查,并与年度审计机构对年度审计报告进行预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区供用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参股公司合肥维信诺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本次交易所涉及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情况的详细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核了相关事项。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
案已于 2023 年 2 月 7 日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受让河北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工业区供用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述议案已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经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在事前阶段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了解交易价格的依据,判断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在审议阶段重点关注审议程序的合规性,特别是在表决环节,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是否按要求进行回避,公司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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