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亚制程”)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关于强调事项段的具体内容:
亚太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具体内容如下:新亚制程公司对采购合同的执行进度管理不严,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新亚制程公司就上述控制缺陷实施了整改。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1、公司于2023年与相关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了预付款,后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以及供应商原因,未及时交货。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底前全部收到采购原料及剩余退款。
2、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对相关负责人强调了风险意识,并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学习。同时,公司检查了其他预付款情况,未发现有上述类似缺陷。公司将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3、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深化各部门风险意识,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亚太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亚太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其在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亚太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特此说明。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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