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02:16:20 股吧网页版
新亚制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普(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邱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任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因换届原因,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任期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邱普女士,1971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拥有经济师资格、独立董事资格。2005 年至 2007 年 6 月,任 TCL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办公室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
地物业部副部长;2008 年 6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代
表处首席代表、公共事务总监;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新亚电子制程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 年 10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届期 投票情况

内召开董事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反对次 股东大会列席
会次数 数)

16 2 2 0 0 1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3年度本人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有异议的事项。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
2 次会议,对新提名独立董事及董事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

2、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会议,对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事项进行审议,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积极参加公司 2022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还通过不定期现场走访公
司,并与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交流的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情形。同时,本人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跟踪了解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