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9月19日晚间公告,两股东拟减持合计不超6%股份。其中,股东湖南湘材和股东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维也利战投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维也利”)分别拟减持3%股份。
此前,新亚制程股价出现大幅波动。9月2日、9月3日和9月4日,公司股价均涨停,此后股价再度冲高。而在9月9日、9月10日和9月11日,公司股价均一字板跌停。
遭股东大手笔减持
新亚制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湖南湘材、维也利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湖南湘材、维也利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依据公告,持有新亚制程股份39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72%)的股东湖南湘材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10.7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21.4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
持有公司股份3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95%)的股东维也利计划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10.7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21.4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
股价异常波动
9月11日晚,公司发布股价异动公告,公告显示,股票交易价格于9月9日、9月10日和9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截至公告落款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此前,新亚制程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力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许珊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本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62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9.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起始日为2024年9月2日,到期日为2027年9月1日,冻结申请人为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原因为司法再冻结。截至公告落款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比例为81.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5%。公司尚未收到与司法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材料、通知或其他信息,尚不清楚具体事由。
依据公司半年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胶粘剂制造业、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等。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04亿元,同比下降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92万元,同比增长2.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4.25万元,上年同期为-1.79亿元。
公司1月10日晚间连发四份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新亚制程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徐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新亚制程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伟华、财务总监陈多佳、董事会秘书伍娜、时任董事长许雷宇、时任总经理胡大富、董事会秘书伍娜、时任财务总监胡丹、原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原实际控制人徐琦遭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此前,新亚制程及原实控人等被广东证监局罚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