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秘:公司锂电池隔膜业务与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和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气动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在重组完成后的36个月内(即2020年12月底前)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处置锂电池隔膜相关生产线,迄今时间过了那么久,目前进展如何?是否可以让原股东罗培栋定向回购?
航天彩虹:
您好,公司已按照承诺要求对相关产线进行处置,但未征得合格受让方,公司已决议对相关产线进行转产或改造,已不再从事锂电池隔膜生产业务,详见2021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您好,公司已按照承诺要求对相关产线进行处置,但未征得合格受让方,公司已决议对相关产线进行转产或改造,已不再从事锂电池隔膜生产业务,详见2021年9月24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部分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7-15 2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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