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0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及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3:15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北一道16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2024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2.00 √
制性股票的提案》
3.00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提案》 √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一)项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审议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上述提案(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4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述提案(三)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24年7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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