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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12:22 股吧网页版
联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4、历史沿革:该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
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
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
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
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为其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 90 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大华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大华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对审计报告审计过程,
审计结论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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