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申请将投资总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包含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二、202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基金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证券投资账面余额为89165.29万元,其中:
1)银行理财产品账面余额为 17803.08 万元,当期实现投资收益为 978.77 万元;
2)基金产品账面余额为 71362.21 万元,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4781.87 万元,实现投资收益为-680.04 万元。
三、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规定了证券投资的内部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和监督等,有效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四、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开展的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内部设有严格的决策程序和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并能够严格遵照执行,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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