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曙明,中国国籍,1952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行知书院院长,自2020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3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2023年度,亲自出席了应该出席的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3次、授权委托出席0次;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2、2023年度,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会议,其中现场出席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2次、授权委托出席0次;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1、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责。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杰姆绅有限公司高管任免的议案》《关于江苏联发纺织材料有限公司高管任命的议案》《关于海安市联发制衣有限公司高管任免的议案》等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的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仔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环保新能源、联发印染审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并于2024年4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2024年度,本人将参照执行。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2023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请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此外,本人还积极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2023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保持与公司沟通交流;本人积极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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