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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12:23 股吧网页版
联发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财务总监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公司规范运作,适应公司的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江苏联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五分开”的要求。
2.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重大投资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重大投资项目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之前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加强了项目投资的监督管理。

4.信息披露

为了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信息披露标准、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信息披露的机构和人员设置,高管人员买卖股东、知情人员保密措施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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