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文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0]3290 号)核准,公司向 28 名投资者发行142,920,634 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6.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00,399,994.2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25,483,018.7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74,916,975.49 元,扣除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4,245,969.63 元(验资费、律师费等),募集资金净额为 870,671,005.8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2C00007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70,671,005.86
减:游戏研发及运营建设项目 310,230,260.00
代理游戏海外发行项目 49,2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40,250,000.00
其他费用 5,957.34
加:累计利息收入 25,164,852.7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96,149,641.30
其中: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197,349,641.3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8,800,0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韩江支行(报告期内已销户,具体内容
详见 2023 年 4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广州银行汕头分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开设银行 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四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专户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三/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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