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9:30:18 股吧网页版
棕榈股份: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6,489.47万元。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8.06%。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 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或“公司”)与遂宁市 天泰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 公司于近日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遂宁市中院”)提起诉讼,并已收到 遂宁市中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4)川09民初7号),遂宁市中院 已决定受理案件,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

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俊贤路38号森大郑东1号项目一期3号楼5层11号铺

法定代表人:张其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08674XE

2、被告

名称:遂宁市天泰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圣莲岛圣莲小区Q区1楼

法定代表人:田璐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699173094M

(二)本次诉讼背景

2014年6月30日,棕榈股份中标遂宁市天泰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公司”)招标的遂宁世界荷花博览园核心区(圣莲岛)建设项目(绿化、景观、道路及铺装、附属管网工程及配套设施)施工投融资(以下简称“圣莲岛项目一期工程”)。2014年7月7日,双方签订《遂宁世界荷花博览园核心区(圣莲岛)建设项目(绿化、景观、道路及铺装、附属管网工程及配套设施)施工投融资合同》(以下简称“《圣莲岛一期施工投融资合同》”)。后双方陆续签订了《圣莲岛一期施工投融资建设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

2015年8月20日,棕榈股份中标天泰公司招标的遂宁世界荷花博览园核心区(圣莲岛)建设项目(二期)施工投融资(以下简称“圣莲岛项目二期”)。2015年8月27日,签订《遂宁世界荷花博览园核心区(圣莲岛)建设项目(绿化、景观、道路及铺装、附属管网工程及配套设施)(二期)施工投融资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圣莲岛二期施工投融资合同》”)。后双方签订了《圣莲岛二期施工投融资合同》的《补充协议》。

圣莲岛项目一期项目工程于2014年7月8日开工,2015年1月8日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圣莲岛项目二期项目工程于2015年9月10日开工,2015年12月24日完工并初步验收合格。圣莲岛项目一、二期项目于2018年12月14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天泰公司至今未完成工程结算办理及支付完毕工程尾款、财务费用。

(三)诉讼请求

1、判令天泰公司向棕榈股份支付欠付工程款89,564,357.32元。

2、判令天泰公司向棕榈股份支付工程款财务费用(计算至工程款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为151,635,735.86元。

3、判令天泰公司向棕榈股份支付利息(计算至工程款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为23,694,631.48元。

4、判令棕榈股份就遂宁世界荷花博览园核心区(圣莲岛)建设项目(绿化、景观、道路及铺装、附属管网工程及配套设施)、遂宁世界荷花博览园核心区(圣莲岛)建设项目(绿化、景观、道路及铺装、附属管网工程及配套设施)(二期)拍卖、变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5、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由天泰公司承担。

(四)诉讼目前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遂宁市中院已受理本案,并已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4)川09民初7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对外披露《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披露了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2月4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