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棕 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48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955,400 股,回购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最高成交价为
2.1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6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998,617 元(不包含交
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2024-043)。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 5,040,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最高成交价为 2.4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537,129 元(不含交易费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4、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 24,126,6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最高成交价为 2.40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250,193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实施。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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