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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4 18:53:03 股吧网页版
棕榈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风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海汇中心 3A-1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耿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6,742,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8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03,409,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3,33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46,355,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3,022,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3,33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4%。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抵偿债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03,586,3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63%;反对 13,1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3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该
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98,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179 %;反对 13,15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8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李明昕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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