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1 18:23:07 股吧网页版
龙星化工:龙星化工关于龙星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7105 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星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2、债券代码:127105 债券简称:龙星转债

3、转股价格:6.01 元/股

4、转股起止日期: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

5、转股股份来源:新增股份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920 号)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47,539 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4,753,900.00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4 年 3 月 6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星转债”,债券代码“12710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龙星转
债”自 2024 年 8 月 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龙星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75,475.39 万元(754.7539 万张)。

(二)票面金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 (五)转股期限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2 月 7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
债止,即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券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存 (六)转股价格:6.01 元/股
续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期 (一)转股申报程序
限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本 2、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龙星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次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发 3、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1 张为 1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
行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的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可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转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债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的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存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续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期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额限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为予以取消。
自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发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4 年 8 月 7 日至 2030 年 1 月 31 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龙星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有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